扬州市邗江区头桥镇
优抚安置

头桥镇涉军维权治安案件受理站工作制度

1、遇有涉军维权案件报警,值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赶赴现场,先期处置,再按输案件的程序及时进行查处。

2、对涉军维权案件,在受理之日起,一般应在3日内办结,重大疑难案件应在10日内办结,特别疑难的应及时向镇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镇涉军维权领导小组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3、办理涉军维权案件,必须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和“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实行所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四为涉军维权接待日,所领导轮流值班,认真接待前来咨询的军人及军人家属,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5、对涉及军人及其家属隐私的案件,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安机关的保密纪律,避免矛盾激化和造成不应有的社会影响。

头桥镇涉军维权治安案件受理站工作职责

1、根据治安案件受理站的工作职责和上级的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和制定涉军维权工作计划,并按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涉军维权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水平。

3、及时严肃认真查处各类涉军维权案件,做到不推不拖,依据法律,秉公办案。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一般案件实行专人负责;重大案件,坚持领导挂帅,集体研究处理。

5、按照向镇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6、认真做好军人及家属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回函答复有关事宜。

7、认真做好涉军维权案件材料的收集、汇总和归档工作,以便备查                    

头桥镇涉军维权优待政策咨询站工作制度

按照镇维权领导小组的要求,设立优待政策咨询站,并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咨询站日常工作。

一、接待。每位军人军属来站咨询,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有问必答,言必有据。

二、记录。对来该者提出的政策性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转达有关部门办理,并抓好督办。

三、回访。对重访户、越级上访户,做好定期回房工作,并加强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把矛盾和纠纷力争解决在基层。

四、学习。加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双拥工作的调研,努力提高咨询人员的业务水平。

头桥镇涉军维权优待政策咨询站工作职责

一、制订全镇优质对象和优待政策落实的工作计划,提请党委、政府纳入依法治镇工作内容。

二、建立军人军属的政策落实方面的资料档案,做好平时的资料的搜集整理,完成立卷归档。

三、组织开展“五好四自”活动,强化法制意识,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四、切实做好优抚对象来信来访工作。

五、积极参与涉军维权纠纷和案件的调处和办理。

[发布时间:200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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