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头桥镇
规划说明文档

第一章、镇区概况

一、现状概况

1.地理位置

    头桥镇位于邗江县域东南部边缘,长江北岸,淮河人江水道西畔,为邗江、江都、丹徒、扬中四县结合部。滚滚江流经南部奔腾而东,滔滔淮江环北绕东在三江营人江,西与李典镇为界,南与镇江市丹徒县毗邻。西北距邗江区政府所在地30余公里。全镇土地总面积64.21平方公里,镇域总人口4.84万人,有耕地面积41822亩(2003年)。

    2.自然条件

    头桥镇地处长江下游北岸,纬度偏低,距海较近,受海洋季风气候影响明显,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5℃左右,年平均降雨量1005毫米左右。夏季多东南风,冬季多西北风。境内土地均由长江冲积而成,地势低平,土地肥沃。地面平均标高在2.9米左右。水网密布,水源丰沛,常年需要防涝,极少抗旱。地下水位高,一般1米以下,就可取水使用。土质多为粉质粘土,地基耐压力较低,一般只有6–7吨/m2,通常3层以上建筑就需作地基处理。

    3.历史沿革

头桥镇因“头桥”得名。头桥,原镇西有石桥,上铺两块长条石,是东夹江边到李典镇八桥港架设的第一座桥,故名头桥。头桥镇域原属长江中沙洲,明代开发,筑堤围垦。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明中叶成化(1465–1487)、弘治(1488–1505)年间。其时在开沙领域复涨出顺江洲时,苏南及苏北等地乡民即迁此开发,并在清思江畔形成了吴家桥集镇(不是今李典镇吴家桥),“周围五十余洲,皆往来贸易”。后因顺江洲坍塌,集镇后退1.5公里,移至引风洲,改称引风桥,或谓永丰镇。清道光年间,永丰镇又尽坍入江。至清乾隆年间,集市逐渐东移到夹小圩,始形成今日头桥镇。清末民初,是其旺盛时期,集镇由北街、南街、西街组成,条石铺路,宽2.5米,总长约340米。两旁皆平房瓦屋店面,经常有30–40家店铺,从商人员近200人。日伪统治时期,市面曾一度萧条。建国后,北洲、南洲区公所曾设于此。1956年撤区并乡,区公所改为乡政府。1958年改名为人民公社。1983年撤社建乡,以后升为建制镇。2003年头桥与红桥合并成立新头桥镇。

4.经济概况

2003年:国民生产总值63800万元、农业总产值19720万元、工业总产值127847万元、第三产业总产值22600万元。第一产业增加值10500万元、多种经营产值7500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5000万元、农民纯收入30200万元。粮食总产量19770吨、水产品总产量2155吨、农村经济收入15.87亿元。

二、规划背景及规划依据

(一) 规划背景

    1998年头桥镇区曾进行过一轮总规,当时镇区7500人口(1997年),规划确定镇区性质为:扬州市邗江区头桥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电器及医疗器械工业为主的工业镇。并确定镇区人口9600人(2010年),镇区用地规模达到114.82公顷。2001年1月,邗江县撤县设区,扬州市进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2年决定在头桥镇与红桥镇设置北洲工业园,作为邗江区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进行了镇区总体规划的修编。2003年头桥与红桥合并成立新头桥镇,所以有必要对头桥镇总体规划作新一轮修编,以便更有效地指导新头桥镇城镇建设。确定此次规划重点为:

    1、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统筹安排镇域生产力和镇村体系布局。

    2、坚持以提高经济素质和经济效益为中心,高标准地建设头桥的各项事业,明确镇区性质和职能。

    3、规划在时序上、空间上协调发展,增强规划的预见性,使规划具有弹性。

    4、妥善协调建设用地扩展与基本农田保护之间的关系,切实保持镇域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5、突出新世纪特定特点,高起点、高标准地规划头桥的基础建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全镇投资环境,营造外向开放的投资环境。

(二)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村镇规划标准》;

5、《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6、《邗江区头桥镇镇域规划》、《邗江区红桥镇镇域规划》;

7、《邗江区头桥镇镇区总体规划》、《邗江区红桥镇镇区总体规划》;

8、原头桥与红桥镇“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

9、《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三)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北至头桥港河与夹江、东至环镇东路、西至环镇西路与丰裕路、南至弘扬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53平方公里(扣除水域与生态绿地1.2平方公里)。

 

第二章、镇区现状综合分析

一、镇区概况

    头桥镇区位于规划的沿江一级公路两侧,是邗江区经济重镇之一,对外交通比较方便。

    据2003年底统计,头桥镇区共有人口8622人,城镇建设用地161.56公顷,人均187.38平方米/人。各类建设用地面积、比例详见用地平衡表。

二、镇区用地现状布局

原头桥镇区现状建成区主要分布在头桥港南部古桥路和长宁路南北两侧,以及通达路和中心腰两侧,前者为老镇区,后者为新镇区。此外,头桥港北部也有少量分布。镇区内及周围农村居民点密布。

原红桥镇区现状用地沿弘扬路、红星路呈带状建设,并局部向纵深渗透,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位于弘扬路北侧。镇区东西向用地狭长,以居住为主,插花布局工业企业。

    现状驻镇人口共8622万人,城镇建设用地161.56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87.38平方米。

三、主要存在问题

    1、现状居住建筑质量、标准、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问题。式样参差不齐,存在公共绿地缺乏、

2、现有道路不成网络,城镇主要道路依托通达路,交通矛盾突出。

3、镇区工业布局散乱,部分污染工业干扰居民生活。

4、停车场地缺乏,车辆乱停乱放既有碍交通,又影响景观。

5、没有独立的体育用地,不利于开展居民健身活动。

四、建设用地现状布局

1、居住建筑用地

    现状居住建筑用地79.2公顷,占镇区总建设用地的49.02%,人均居住建筑用地71.86平方米。

    居住建筑用地主要分布在老镇区。建筑年代较早,品味不高,以独立式的低层住宅为主,房屋破旧、密度较大,绿地缺乏,道路狭窄,很多巷弄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改造难度较大。镇区也有少量统一开发的居住用地,但开展规模小,大部分无法实行封闭式小区管理。镇区四周农村居民点较多,皆沿路、沿河网布置,住宅以1–2层为主,许多已翻建成楼房,居住周边环境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公共建筑用地

    现状公共建筑用地37.29公顷,占镇区总建设用地的23.08%,人均公共建筑用地43.24平方米。

    ①行政管理用地

    目前镇政府、派出所,镇医院,粮管所,交管所等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分布在老镇区。

    ②教育机构用地

镇区教育机构包括两所小学、三所中学(一所高中)、二所幼儿园。学校设施相对齐全,办学条件较好,教学质量较高。

③文体科技用地

    文体科技方面,现有影剧院2座,座位2400个,有卡拉OK舞厅5家,图书馆2个,藏书10000余册。镇级广播站一所,已与全省有线台联网。

    ④医疗保健用地  

镇医院2所,职工约100人,其中医生约50人,病床120张。门诊室4个。

    ⑤商业金融用地

全镇有商业网点300多个。其中供销社门市部25个,从业人员150人;商业公司17个,从业人员200人;个体商业户350多个,从事饮食:服务、修理等行业,从业人员300人左右。

    现状商业金融用地,基本上为沿路“一层皮”布局,既影响购物安全和舒畅,也影响了交通的便捷通畅。

    ⑥集贸设施用地

现状集贸设施位于丰裕路东侧与通达路西侧个一处,以农贸、小商品、农副产品交易为主。

3、生产建筑用地  

    现状工业用地29.84公顷,占镇区建设用地18.47%。人均34.61平方米。镇区工业以电器和医疗器械为主。工业主要分布在通达路两侧,多与居住、商业混杂在一起,有的需作适当调整。

单位:千元

4、仓储用地

镇区仓库南北个一处,主要储存粮食。

5、对外交通用地

    头桥镇区对外交通唯有公路一种方式,主要由弘扬路与通达路实现。由于头桥镇是通往扬州东南远郊的端头,需建立一个对外交通汽车站。

6、道路广场用地

镇区的主要道路包括;弘扬路、丰裕路、红星路、通达路、古桥路、长宁路、文化路等。总体道路尚未形成系统,同时缺少停车场和公共广场。

7、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现状公用工程设施用地1.53公顷,占镇区总建设用地的0.95%人均公用工程设施用地1.77平方米。

    现状公用工程设施配套不全,燃气、环卫等设施发展滞后。

    镇区现有邮电局二所、加油站二座、电力站二座。

8、绿化用地

现状缺少公共绿地。近期在建设镇区道路的同时,注重绿化的配套建设,草坪、行道树相结合,力求改善镇区景观。

第三章、镇区规划目标

一、规划期限

近期:2004––2008年

远期:2008––2020年

远景:展望50年左右,至本世纪中叶

二、功能定位

    邗江区北洲片区重点中心镇;扬州市东南郊以电器和医疗器械产供销为特色的工贸型城镇;扬州中心城市东南方向的重要交通节点;镇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考虑因素主要是:

1、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头桥的工业经济有了飞速的发展,具有了相当的实力,并形成了自身的产业优势和特色产品,2003年头桥镇三次产业比例为3:2:1,表明头桥镇已进入工业经济时期。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发展工业都是头桥镇区的奋斗方向。发展工业经济是头桥镇区的主要职能之一。

    2、头桥镇无论是从全省沿江开发宏观决策指导的要求,还是其自身的发展客观需求,都要求能在规划期内走向现代化。所以,我们有必要按照现代化的要求来规划头桥的未来发展,以探索一条具有一定地方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新路子和成功经验,从而促进扬州城镇现代化和乡村城市化的步伐。

3、沿江高等级公路的开通,为头桥未来城市边缘交通节点的形成打下基础。

4.头桥镇工业已有很好基础,并以电器、医疗器械为主,产值、利税均占全镇工业的80%以上,仅医疗器械全镇就有200多家。这一情况预计今后不会改变。

三、镇区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现状:8622人。根据《头桥镇镇域规划》和《邗江县城镇体系规划》,至2020年镇区人口为39000人。城市化水平为70%。主要依靠当地农业人口转化。近期至2008年,规划人口为12000人。

2.用地规模

    现状建设用地161.56公顷,人均187.38平方米,。人均指标略有偏高,规划予以适当降低。

规划近期建设用地227.29公顷,人均189.41平方米。

    规划远期建设用地土443.12公顷,人均113.62平方米

比较现状用地水平,头桥镇区的建设用地确定如下:

四、镇区发展方向

    依托原头桥与红桥镇区,充分利用沿江高等级公路,形成合力向中部发展,各项建设严格按规划控制在规划区范围内。

五、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北至朝阳路、东至环镇东路、西至环镇西路与丰裕路、南至弘扬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43平方公里(扣除水域与生态绿地)。

六、镇区发展目标

    将头桥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管理有序、环境优美、富有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工贸型城镇。

    具体的要点是:

    1、以合理有序的路网和通畅的对外交通体系,形成镇区用地布局的良好结构。

    2、高水平、高质量地建设和高效率地使用镇区的基础设施,供电、邮电、道路、供水、绿化、环卫等设施确保达到国家的定额指标。

    3、居住用地向集中成片发展,达到交通通畅、公共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目标,使每户都拥有一套宽敞、舒适的小康或富裕型住宅。

    4、建设现代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水平达到国家标准。   

5、利用镇区的水网条件和有利的地形,开发沿河绿带,建设公园等公共绿地,大幅度增加镇区绿化,提高镇区的绿化覆盖率。

    6、严格控制各类污染,保护头桥良好的生态环境。

七、总体布局

1、规划布局原则

1)、遵照国家《村镇规划标准》和江苏省有关文件,合理确定镇区各项建设用地构成比例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并结合镇区地形、水系、主导风向等自然因素和用地现状,统筹安排各项用地布局。

2).基本以方格网形式理顺镇区道路网、处理好原头桥与原红桥镇区的联系,以形成合理的用地布局结构。

    3).规划布局体现阶段的完整性并为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土地利用体现兼容置换的可能,提高镇区中心地段的土地使用效率。

2、规划结构

本着“用地平衡、利用现状、合理布局”的原则:

规划分为五大区域:南片行政办公与商业集中区、南片居住区、北片居住区、北片办公与商业集中区、中片工业集中区。

 

第四章、镇区用地规划

一、居住建筑用地

规划居住建筑用地176.2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9.77%,人均45.19平方米

1、镇区居住建筑用地保留原有居住用地,原头桥向西南拓展,原红桥重点向东北部拓展,老区改造和新区建设相结合。

    2、以居住街坊为单位,加大力度改造老镇区内的民居,完善老区的道路系统及基础设施,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居住环境。

    3、新区建设应统一规划,集中成片发展,提倡统建公寓式住房,控制别墅的开发建设。

    4、镇区内现有农居应服从总体规划,逐步向镇区居住建筑用地集中。

5、住宅形式应突出头桥地方特色,重视居住区水环境和绿化环境的营造。

6、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工业企业保留现状,远期搬迁至工业集中区内。

二、  条公共建筑用地

    规划公共建筑用地58.3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3.17%,人均14.97平方米。

    1、行政管理用地

    保留现状主要的行政管理用地,建议在新镇区中心适当位置规划新的行政办公中心。

    2、教育机构用地

    合并原红桥初中与高中,在原红桥高中原地拓展,保留原头桥中学,并视情况在原地拓展,完善设施。保留原头桥、红桥中心小学和幼儿园,并适当扩大规模,视居住人口的增加配置幼儿园。

    3、文体科技用地

现状镇区文化中心保留,集影视、阅览、活动等功能为一体,方便周边居民的文化娱乐活动。小型的文化设施用地(如录像厅、书报亭、图书室等)可随居住和商业用地灵活安排。

    4、医疗保健用地

    原头桥、红桥中心卫生院保留,完善设施,适度扩大规模。居住片区建设时应按标准配套医疗保健设施。

5、商业金融用地 

在现有的原头桥、红桥商业的基础上加大进深,形成步行式商业中心。居住片区建设按标准配套一定的商业服务设施。

   6、集贸设施用地

   将现有的原头桥、红桥集贸市场完善,以小商业、农副、果品交易为主。集贸市场应统一规划、统一设计。

    三、  生产建筑用地

    规划生产建筑用地125.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8.34%,人均32.21平方米。

    1、镇区工业采取新建和改建并重,集中于中部工业集中区内。

    2、老镇区现有一些零星工业用地远期予以调整,改作其他用地。

    3、镇区以发展一、二类工业为主,禁止发展三类工业。

    四、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5.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22%,人均1.38平方米。

    1、镇区仓库主要是生产资料性仓库和农副产品收购仓库,保留现状粮食库,另外在镇东北工业区内规划一处仓储用地。

    2、必要时工业区仓储用地与生产建筑用地可作兼容置换。

    五、  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9.1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06%,人均2.35平方米。

    近期镇区南侧的弘扬公路承担了镇区与外界联系功能,远期主要由将建的沿江一级公路承担。

    在沿江一级公路与丰裕路交叉口西南侧布置长途汽车站。

    六、  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31.4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10%,人均8.06平方米。

    1、道路的宽度和线型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现状与规划有矛盾的地方应在今后的建设中逐步加以改造和调整。

    2、道路系统由对外交通与对内交通组成。

对外交通:沿江高等级公路(规划控制宽度50米)

对内交通:由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组成方格网布局形式,主干道主要为“四横三纵”。

四横:中心路(暂定名)规划20米

    同心河路(暂定向)规划20米

    兴达路(暂定名)规划20米

    弘扬路  规划24米

三纵:环镇西路   规划24米

    丰裕路(南、北)规划24米

    通达路(南、北)规划30米

主干道:红线宽20~30米,采用一块板型式。

次干道:红线宽度主要为22米,局部为16–18米。

支路:红线宽度在8–12米左右,其中位于居住用地上的三级道路可根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灵活布局。

    3、停车场

    规划机动车社会停车场3处。

七、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化用地33.66公顷,占建设用地的7.6%,人均8.63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14.3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23%,人均3.67平方米。

    1、总体布局

大力开展沿河沿路绿化,在大型公共建筑前开辟公共绿地,建设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的防护绿地等,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多功能的绿地系统。

    2、各类绿地

    (1) 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由公园和街头绿地两部分组成。

    (2) 生产防护绿地

规划在位于生产建筑用地范围内的河流两侧设置了宽度为15~20米的防护绿地,在变电站、加油站、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之间等地段,根据具体要求都设置了相应宽度的防护绿地。

    (3) 专用绿地

    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新建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30%,属于旧城改造的居住用地绿地率不低于25%,工业、商业金融、仓储、公用工程设施用地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20%,道路绿化用地达到道路用地的15~20%,并尽可能做到种植多层次、树种多样化。专用绿地分属各项建设用地,不作为绿地参与用地平衡。

 

第五章、镇区基础设施规划

一、给水工程

1、给水现状

(1) 水系

    头桥镇地表水体较多,但水系欠发达,目前镇区河流仅有二条排洪沟,不通航,排洪沟水质目前低于国家三类水标准。

(2) 水源

    头桥镇区自来水目前由现状镇自来水厂统一供水,水源取自长江。头桥镇镇区规划范围内现状供水量为900吨/日,其中工业占30%。

(3) 给水管网

    头桥镇现状敷设有一定量的给水管道,输水管管径DN300,配水管主要沿弘扬路枝状布置,给水管总长度约2.3KM,最大管径DN200。

(4) 现状主要问题

    给水管网以枝状为主,管长短、管径小、管网密度低,不能满足供水要求。且由于管道质量欠佳,水压不能提高。随着头桥镇经济迅速发展,工业规模不断扩大,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现状给水管网更无法保证安全供水。

2、规划依据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l3-86

《城市给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2-9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l6-87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3、规划原则

    ①给水规划与头桥总体规划相适应,建设基本达到现代化。

②根据头桥所处的地理位置及自身的特点,进行给水规划。

③给水规划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识,并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4、规划用水量

①规划用水量指标

    人均综合生活用水指标:近期160升/人·日,远期200升/人·日。

    工业地均综合用水指标:120立方米/公顷·日

    市政及其它用水量取总用水量的10%。

    用水普及率100%。

②用水量   生活用水量:近期1900立方米/日,  远期7800立方米/日。

    生产用水量:近期5400立方米/日,远期15000立方米/日。

    市政用水量:近期700立方米/日,  远期2200立方米/日。

    总用水量:  近期8000立方米/日,远期25000立方米/日。

5、水源及水厂

    考虑到头桥镇的地理位置及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规划期内头桥镇的给水水源取自镇区中部的夹江。头桥镇自来水由镇自来水厂统一供水。近期由现状镇自来水厂供水,远期扩建供水,并做好区域供水的准备工作,远景由扬州市区域水厂统一供水。根据规划需水量的预测,生活及生产用水近期为7300吨/日,远期22800吨/日,供水设施按30000吨/日控制用地。

6、给水管网规划

    (1)结合发展规划及道路网架的实施,分期分批实施给水管线工程规划。

    (2)给水管道规划至主、次干道级,主干道为控制管道。

    (3)给水管道丰裕路为主输水管道,配水管道沿弘扬路、通达路系呈环状布置,环网管径DN300~DN200,并相互联系,内部道路敷设DNl50~DNl00管道以构成较小环网。

    (4)给水管在道路下的管位根据道路的走向在路东、路南,两根管线者则分布干路两侧。

(5)在室外给水管道上设置消火栓,消火栓之间距离不得大于120

(6)给水压力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0.28MPa的要求。

7、给水工程的实施

(1)严格执行《规划法》,《水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条例和规定,明确管理范围,加强对市政供水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安全供水。

(2)从整体考虑头桥镇的取水、净水、输配水各环节的协调配套,根据新的供水规模做好管网的水力平差工作,相应调整管网。

    (3)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方针,除狠抓工业用水的循环、重复使用外,还要抓好生活及社会用水的节水工作,严禁使用耗水量多、漏水严重的卫生洁具,对漏水的卫生洁具及时检修。

    (4)坚持城市建设、房屋开发与供水设施同步建设。供水部门全面负水设施配套资金的筹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验收。

(5)禁止对地下水的开采,建议有关部门统一加强管理。

二、污水工程

1、地理概况

    头桥镇位于邗江区东南部,距邗江区30公里左右。地势北高南低,镇区地面平均高程3.5米,头桥镇四季分明,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年平均气温为14℃,日照时数为2100小时,年平均降雨量为1046.5mm。

2、排水现状

    镇区现状排水制度为雨污合流制。排水管以混凝土管排水沟为主,总长度约1.4KM,排水管最大管径D600mm,位于弘扬路与通达路两侧,尚有部分地区利用明沟排水。头桥镇尚无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部分自行处理,部分未处理,生活污水均未处理,就近排入排洪沟,给排洪沟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3、存在问题

    (1) 采用雨污合流制排水,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排洪沟,水体遭受污染。镇区段水质在Ⅲ类以下,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及镇容镇貌。

    (2) 排水设施标准偏低,排水沟密度较低。随着镇区改造与发展,地面径流量增大,泄水不畅、局部地区积水等现象将日益突出。

    (3) 沿河倾倒垃圾、蚕食河道现象严重,雨水调蓄能力减弱。镇区部分河道有待疏浚整治。

4、规划依据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l4-87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5、排水规划原则

(1) 结合道路建设,敷设雨污水管道,实行雨污分流制。

(2) 建设污水处理厂以处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3) 雨水采用重力、就近、分散的原则排入地表水体。

(4) 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管理,力争做到排污前预处理,达到排污综合排放标准后,可排入污水管网。

6、排水体制

    实行雨污分流制。

7、规划污水量

(1) 规划污水量指标

    综合生活污水指标:近期120升/人·日,远期160升/人·日。

    综合生产污水指标:100立方米/日·公顷。

    市政等污水量按生产及生活污水量的3%计。

    污水处理率80%。

(2) 污水处理量预测

    根据头桥镇现状及发展规划,人口规模、工业及市政用地面积,规划污水处理量为:

生活污水:    近期1440立方米/日  远期6240立方米/日。

生产污水:    近期4482立方米/日  远期12560立方米/日。

市政及其它污水:近期170立方米/日  远期560立方米/日。

污水排放总量:  近期6092立方米/日  远期19360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量:近期7000立方米/日  远期20000立方米/日。

8、污水处理厂

    结合头桥镇现状及发展规划,地理位置,现状河道,在头桥镇中部规划一座污水处理厂,规划污水处理厂占地4ha,规模为20000立方米/日。污水厂采用生化处理方式,尾水按一级排放标准排入夹江。

9、污水提升泵站

    结合污水管线布置和地理自然条件,镇区规划布置污水提升泵站2座,污水提升泵站采用检查井式,全自动控制装置。

10、管网规划

    根据头桥镇发展规划,结合道路骨架的实施,敷设排水管网,规划区范围内排水主要以弘扬路、文化路、丰裕路、通达路敷设污水管道,汇集中心片区、居住区及工业区的生活及生产污水至污水处理厂。

三、雨水工程

1、规划依据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l4-87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

    《给水排水设计手册》

2、雨水量

(1) 暴雨强度公式:

    采用扬州市暴雨强度公式

    q="8248.13[1+0.64LgP]/(T+40.3)0.95

式中:T:集水时间    P:重现年

(2) 雨水量计算

    Q="q·∮·F

式中:Q:暴雨强度   ∮: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

头桥镇排涝模数为1.12立方米/s·km2

3、雨水管网规划:

    雨水尽量排入内河,在汛期通过排涝泵站调节内河水位,保证排水通畅。排入夹江、头桥河的雨水管出水口要求设防洪阀。

4、水系整治

    根据航运、雨水排放及防洪要求,对镇区的水系进行适当调整。沟通部分水系,使内河河水变活,达到改善水质,美化环境的目的;保留部分水塘,满足景观和滞洪要求;对零星的断头沟加以填埋,保证规划用地的完整性。

四、供电工程

1、现状概况

    现状头桥镇区用李典北洲变电所,主供头桥全镇。

2、规划依据

    ①《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②本次《头桥镇镇区总体规划》

3、规划原则

    电网是城镇主要基础设施之一,按电力先行,电网安全和可靠运行的原则编制镇区电网发展规划,使镇区电网具有充足可靠的供电能力,并留有发展余地,满足各类负荷增长的需要。

4、负荷预测 

    镇区负荷预测参考同类城镇的规划经验,结合邗江区对各镇的规划要求,采用地均综合用电指标法进行预测。具体指标如下:

    公共建筑用地:150–250KW/ha。

    居住用地:150–200KW/ha。

    工业用地:200~300KW/ha。

    仓储、对外交通、市政设施、道路广场等用地总用电指标取20–40KW/ha。

    总用电负荷计算中,综合用电同时系数取0.6–0.7。根据上述指标计算镇区负荷约3.9万KW,人均负荷1KW/人,建设用地平均负荷密度8600KW/Km2。

    5、电网规划

    ①电源规划

    随着头桥镇区负荷的发展,35KV北洲变电所适时扩容改造与35KV原红桥变作为镇区主供电源。

    ②配网规划

    镇区以35KV原红桥变为电源,以10KV线路为主要配电网络,10KV主干线路伸入负荷中心,采用环式主接线方式,分片开环运行。镇区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建设10KV变配电所,其电源可由10KV主干线路支接引入。

    ③线路规划

电力线路应按道路走向及规划的电力线路走廊统一布置架设。镇区10KV电力线路逐步采用绝缘导线,中心地段逐步实现电缆埋地敷设。电力线路原则上以路东路南作为主要通道,与电信线路分置道路两侧。

五、电信工程

1、现状

    头桥镇区电信局位于镇区南、北部中心区,作为全镇电信交换中心。

    2、电信容量预测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电信的需求量将越来越大。本次规划至2020年镇区固定电话主线普及率达50线/百人以上,镇区固定电话主线需求量将达19500万门。

    3、规划目标

    随着通信用户的快速发展,全镇将建立完善的通信网络,镇区内主要道路实现光缆环网,光纤延伸至路边楼宇,各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及工业用户均采用光纤宽带接入,为信息化小区及光纤用户接入网的建设奠定基础。通信网络将在现有基础上向综合化、宽带化、智能化、移动化和个人化方向发展,满足社会和经济活动对通信网络的各种业务需求,为现代化的城镇创造优越的投资环境。

    4、管线规划

镇区电信线路全部采用管道埋地敷设,电信管道建设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管网根据电信终期规模一次埋设下地。

六、有线电视工程

    1、现状

    目前头桥镇有线电视系统已与扬州市邗江区有线电视中心光缆联网,节目设置与网络功能均与市台一致。镇区有线电视入户率已达80%以上。

    2、用户预测

    至规划期末,规划镇区人口达3.9万人。预测镇区有线电视用户达1.1万户以上,有线电视入户率达100%。

    3、规划目标

    随着镇区经济的发展,信息需求量的增加和网络多功能的开发,有线电视系统将逐步增加光缆比重,光纤延伸到路边楼宇和各住宅小区,最终实现双向光缆敷设到户,满足双向、宽带、数字化传输的需要。镇区有线电视网络今后除接收有线电视节目外,还将提供数据通信、话音、传真、视频、多媒体及计算机联网入户等多种功能业务,充分适应用户对有线网络的需求。

    4、管网规划

    镇区有线电视线路将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逐步采用地下管道敷设方式,有线电视管道原则上与电信管道同侧敷设。道路建设时应预留有线电视通道位置。

七、燃气工程规划

1、燃气现状

    头桥镇现状居民生活用气均为罐装液化石油气,现状燃气覆盖率90%,年居民生活耗气量240吨,公共事业用户、工业用户耗气量150吨,总耗气量390吨。

2、规划原则

    (1)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的燃气规划使其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的要求。

    (2)根据当前国内外燃气的发展状况,结合扬州市及头桥镇的实际情况,近期采用液化石油作为居民生活的主气源,远期采用天然气。

    (3)城市燃气优先供应城市居民用户,适当发展公共事业用户。工业企业中高、精、尖工业和生产工艺必须使用燃气且节能显著的企业可优先使用燃气。

(4)燃气规划远近期结合。

 

第六章、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规划

一、指导思想

    为了将头桥建成具有两个文明的新型集镇,保持环境质量优良,实现环境保护与实现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二、环境保护目标

(一)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近期(至2008年)初步建成环境保护规划框架,有效控制现有污染的发展,各环境功能区基本达到市内先进环境质量标准。

    远期(至2020年)达到省内一流城镇的环境目标,各环境功能区均达到国家标准,建成协调、统一、高效的生态城镇。

1、总目标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一致,在镇区建设中有效控制环境质量下降,使镇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环境质量优良。

2、分项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达到国家大气环境标准二级。

    (2)水环境保护目标: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8%,镇域水网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Ⅱ类以上标准。

    (3)固体废弃物防治目标:到2008年改造现有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到202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4)噪声环境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生活区噪声平均等级不高于55dB(A),道路交通噪声不高于70dB(A)。镇区交通干线的噪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70%。

    (5)城镇绿化目标:到2008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到202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二)环境功能区划

    环境功能区划是实施环境分区管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它以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为目标,根据区域的功能不同而采取相应的对策及措施。在划分功能区时,要考虑到生活质量的要求及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避免工业污染给居住带来的不适当影响,同时又保证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有便利的交通联系。

    根据头桥镇的环境现状以及城镇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可将镇区划分为工业区、居住区、商业居住混和区三大类,功能区划分范围如下表。

头桥镇区环境功能区划范围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目标(见下表)

头桥镇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目标

2、噪声功能区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划环境标(GB3092-82)适用区域的定义来划分不同性质的噪声功能区。

头桥镇区噪声功能区划    单位:dB(A)

注:混和区执行国家一类混和

3、水环境功能区划及目标

    按照现状条件和使用要求确定地表水功能区划及环境目标。

    (三)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保护工程性措施

   (1)建立完善的供水系统。根据规划用地布局,合理布置供水管网,加强水厂建设,扩大供水能力。严格限制镇区自备水源用户使用地下水。

   (2)综合整治河道。对镇区内河道进行疏浚清於,大力建设滨河公共绿化带,在改善环境的同时也为居民提供更多的游憩场所。加强河道管理工作,严禁随地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

   (3)建立污水处理系统。远期建立雨污分流系统,老街巷内设截流制作为过渡。污水通过排水管网引到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后再向河道排放。另外,于居住小区内设化粪池,实现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道路路面与绿化建设,进行定期的路面喷洒工作,注重车辆的更新换代,减轻集镇内部交通污染。积极使用清洁能源,推行除尘标准,加强绿地建设,镇区内实现燃气化。

    (5)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做到收集面、收集率与清运率达100%: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实现固废资源化。

    (6)加强道路规划建设。规划中应有效合理地组织好交通分流,疏导过境交通,减少镇区的交通压力和噪声污染:部分道路和居住区内道路禁止鸣喇叭。此外,还应对工业点源和文娱场所的噪声污染制订条例加以控制。对道路路面加以适当改造,加强道路绿化,减少扬尘污染。

2、环境保护非工程性措施

    (1)加强排污申报,杜绝无组织排放。

    (2)开展排污总量控制研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管理。

    (3)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4)制订完善环保制度,提高执法水平。

    (5)开辟新的资金渠道,集中使用环保资金。

(四)环境卫生规划

    1、环卫规划包括垃圾收集处理,粪便收集排放等。

    2、镇区按国家规范设立垃圾中转站。镇区设立一个垃圾中转站。

    3、垃圾填埋场由镇政府在镇域范围内统一考虑。

    4、建立健全的环卫包干责任制,加强教育,提高镇上居民卫生意识,严禁乱倒垃圾,随处便溺,必要时制定惩罚措施镇区主要街道建立环卫管理部门,建立定时清扫制度。

    5、镇区消灭敞开式厕所,逐步改为户内式水冲式厕所,每平方公里设水冲式公厕2-3座,居民区每百产设水冲式公厕一座。一、二级道路每隔300-500米设一所公厕,住宅区按300-500米服务半径设置公厕,公厕应达到二类厕所标准。

    6、粪便由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远离污水管道的住宅区可设立净化沼气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粪便经无害化处理后作农肥使用。

    7、主要街道沿路每隔100米设垃圾收集箱,由专人负责清理。镇区每150m半径设封闭式垃圾收集站一处,生活垃圾逐步实行袋装化,集中至垃圾中转站后转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8、在镇区设环卫所,作为环卫管理机构和环卫车辆、设备的停放处。环卫部门应设洒水车等环卫设施,道路清扫实行全日制保洁。

 

第七章、综合减灾规划

一、防洪工程规划   头桥镇区近年来采取各种防洪措施,镇区未遭受严重的水淹之患,但防洪工作不能松懈,尤其是随镇区建设的扩大,原有河道池塘被填没,水系发生改变,蓄纳雨水能力的下降,有导致镇区遭受水患之虞,故防洪工作应列入基础设施建设中重要的一环。

(一)防洪标准:夹江防洪标准远期采用50年一遇的标准。

    镇域其余河道近期按20年一遇防洪设防,堤防安全超高1.5米,远期按50年一遇防洪设防,堤防安全超高2.0米。边坡1:2.5。

    镇区综合整体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的标准。

    暴雨强度公式、径流系数、排涝模数详见雨水工程规划。

(二)工程措施:

    1、综合运用挡、排、疏等手段,建立和完善镇区防洪工程体系。规划范围内区域性河流的防洪堤,防洪闸防洪标准采用五十年一遇的标准。

    2、对镇区现有河道要清淤除障,保持贯通,局部河段需拓宽,增加过水断面,扩大泄洪能力。规划中保留的水塘应及时浚深并与河道沟通,以增加蓄纳能力。

    3、结合水利建设、绿化造林等规划,统一整治河道。镇区主要河流两侧堤防与绿化带相结合,每侧不小于10m,其它次要河道堤防与绿化带每侧宽5m,严禁在河堤上取土,或构筑任何与水利无关的建筑。

    4、防洪规划应结合农田水利建设,绿化造林等规划统一治理河道,修建堤坝等防洪工程设施。同时,由水利站结合机电排灌站,重点建设村电排站,保证内涝及时排出。   

5、在规划建设中,对现有水系进行综合整治,清淤疏浚,提高调蓄能力,严禁在岸两边设堆场及倾倒垃圾,在两岸规划滨河绿带,确保沿岸不受侵蚀,从而有利于保护水环境,增加河道排涝能力。

    6、在镇区的建设过程中做好竖向规划,低洼地区需垫高地面。在集镇建设中建筑基地标高应高于道路标高15~30cm,以利于基地排水。

    7、在镇区内与夹江相连通的河流入口上设防洪闸以及排涝泵站。

二、抗震减灾规划

(一) 规划防御目标

    头桥镇在遭遇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地震袭击时,要害系统的重要建筑不致于破坏,生命线工程基本上不受影响,重点工厂企业不致严重破坏,加以一般修理就能迅速恢复生产,使城市无较大的地震次生灾害威胁,当遭受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于发生危及人员生命财产的严重破坏,人民生活、社会秩序基本正常。

(二) 工程抗震规划

    头桥镇建筑一般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ll-89中的7度标准采取抗震措施。生命线工程及重大工程按8度标准采取抗震措施。 

(三) 城镇生命线系统及重要部门抗震防灾规划。

1、供水系统

    增强给水管道在过河、跨路处的抗震能力。

2、供邮电通讯系统

    对规划的变电站及邮电通讯设备、器材,应遵照执行新的部标,选择防震型的输配电设备。并添置一定数量的备用电源和流动无线话机及装有无线话机设备的抢修车。

3、医疗卫生系统

    (1)医疗卫生设施建筑物必须严格按抗震设防要求建造,原有业务用房应分期进行鉴定、加固。

    (2)强化对主要医疗设备的保护。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药品的管理,防止震时次生灾害的发生。

(4)增加对医疗抢救物资、药品、器械的储备,增强卫生系统的抢救、治疗及转移运送能力。

4、消防系统

    镇区建立消防中队,各单位增消加防器材设施,并组建企业单位居民区联防自救队。提高人民的消防意识。

5、粮食系统

(1)在2–3年内加固改造主要粮油仓库、生产厂房。

(2)建立粮食系统抗震救灾组织,增加抗震防灾能力。

6、交通系统

    (1)对桥梁、船闸进行加固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2)对河流进行必要整修,并加固其两岸设施。

(四)避震疏散规划

1、疏散场所

    按避震要求,避震疏散场所要满足下列要求:

    (1)就近疏散。

    (2)避开高大建筑物及水塔。

    (3)道路通畅,最好有二个以上通道出入,便于生活供应和医疗急救。

    (4)地势较高不致积水,并有相应排水措施。

    (5)尽可能利用公园、苗圃、街头绿地、学校操场、停车场、单位院落等空旷场地。

2、疏散道路

    主要疏散道路须在15M以上,小区级疏散道路要在10M以上。

三、消防工程规划

1、贯彻“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防火规范。

2、集镇总体布局的消防安全要求

    (1) 将易燃易爆的化工等工业企业、加油站、危险品仓库、液化气站等基本设于集镇边缘,并有绿化带相隔。位于集镇内部的液化气供应点、加油站等应划定安全距离,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

    (2) 贸易市场或营业摊点的设置,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消防拴的使用。

    (3) 镇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当建造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建筑。

    (4) 原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和老镇区,应纳入集镇改造规划,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等措施,改善消防条件。

3、火灾预防

    (1)集镇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人民政府责成村建、公用、邮电等有关部门作出技术改造或者改建、增建规划,加以解决。

    (2)工程设计中必须贯彻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工程设计,不予批准。

    (3) 建设单位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关防火的设计图纸和资料负责审核。

    (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5) 在镇区不准搭建简易建筑。如果临时需要搭建的,必须事先报经当地村镇建设部门审批,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6) 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7)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4、消防组织

    建立基层消防队伍。镇区的主要企事业单位要有兼职消防员并建立联防队,通过专门的集训使之具备较强的防灾应变能力。

5、消防给水

    (1) 结合镇区给水管道的敷设,在镇区的干支路上一般每隔120–150米设置一个消防栓,以保证消防水源。

    (2)消防栓距道边不应超过2M,距建筑物外墙不应小于5M,并应尽量靠近十字路口。

    (3) 市政或室外消防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对于主要街道、建筑物集中和人员密集的地区,应结合供水管道的改造,相应增加消防栓。

    (4) 每个消防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

    (5) 消防栓的规格必须统一,尚未统一的,应逐步更换。拆除消防栓时,必须征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6) 因消防管道不是经常运转的,应采用较大流速和较小管径。铸铁管道消防流速不宜大于2.5M/s,钢管的流速不宜大于3.OM/s。

    (7) 凡新规划的给水管道最小管径不应小于100mm,最不利点消防栓的压力不应小于0.1-0.15Mpa,其流量不应小于15L/s。

    (8 )在给水管网末梢地段、地面水缺乏地段以及无消防车通道地段,需设置水井或消防蓄水池。每个水池容量为100-200立方米,水池间距为200-300M。

    (9) 保留现有水系,作为消防水源。并修建通向天然水源的消防通道和取水设施。

6、消防车通道

    (1) 完善镇区道路系统,改善集镇消防安全环境。

    (2) 进行旧区改造,降低建筑密度,留足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消除火灾隐患。老镇区的巷道改造要拓宽到3.5米以上,使消防车能够出入。可采取截弯取直、拓宽延伸、开辟新路等办法,逐步改善道路网,改善老镇区消防安全环境。

    (3) 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5M,其路边距建筑物外墙宜大于5M,道路上空如有障碍物,净高不应小于4M。当建筑物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高均不应小于4M。镇区内消防车通道的间距和转弯半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 新建住宅区、大中型公共建筑物均应按规定建设消防给水系统,安装消防设施并留足消防通道。

7、火灾报警与消防通讯指挥

    建立有线、无线消防指挥通讯系统,保障消防通讯畅通。镇电话局至消防队火警接警室的火警专线,不宜少于两对。一级消防重点保卫单位至消防队火警调度台,应当设有有线或无线火灾报警设备。

四、人防工程规划  

    头桥镇是邗江的东南门,有规划的沿江一级公路、有夹江、红桥桥河等多条水路、陆路、航道通过,经济、军事战略地位相对重要,考虑部分人防工程设施很有必要。

    根据城镇建设的实力和人防主管部门要求,应在镇政府等少数大型公共设施、广场等处,安排人防工事。以利于保护战时指挥系统,人流密集处的人员隐蔽。配备地下储备、地下车库、医疗设施等。

镇区人防工事以满足25%的镇区人口战备防护要求。

 

第八章、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一、  近期建设规划指导思想

    统盘考虑近期与远期和远景的发展关系,从长远利益出发,合理安排近期建设,杜绝短期行为。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和绿化用地在近期进行全面考虑、控制,做到长远规划、分期实施、有序发展。

    二、  近期规划期限

    2004––2008年。

三、近期规模

    1、人口:12000人;2、用地:227.29公顷。

四、  近期建设发展与控制

1、近期主要向镇区中部发展,完成中心区部分公共设施,成片开发居住用地和建设工业用地。

2、以完善路网带动老镇区改造建设。

3、远期发展用地、交通线用地及防护绿地按规划进行控制。

五、  近期居住建筑用地

    近期居住建筑主要在通达路东部四个居住小区,以及通达路、丰裕路等主要干道沿街商住楼。

六、  近期公共建筑用地

(1) 建成大型综合性商场和农贸市场;

    (2) 完善通达路两侧商业网点,丰裕路两侧商业网点起步;

    (3) 新镇政府用地选址;

七、  近期生产建筑用地  

初步建成通达路南段两侧工业集中区,建筑和设施成片布局,提高基础设施利用率,严格控制污染。

八、  近期仓储用地

    在原先位置适当扩展。

九、近期对外交通用地

    结合沿江一级公路在镇区中部建立对外交通汽车站。

十、近期道路广场用地

    (1) 完善通达路、丰裕路、文化路、古桥路的路面改造和拓宽;

    (2) 初步形成镇区内道路交通体系框架。

    规划道路红线应进行有效地控制,建筑红线按规定后退,以留有道路扩建余地和安全保障。

十一、近期公用工程设施用地

    1、给水工程:扩建现状自来水厂,达到日供水能力10000吨/日;

    2、排水工程: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建设北洲工业园(与红桥合建)污水处理厂。

    3、供电工程:镇区仍以35KV李典北洲变电所作为主供电源,主变扩容。

    4、电信工程:电话交换机容量扩容至3600门。

    5、消防设施:沿主要街道每隔120M处设立消防栓,同时结合派出所建立消防站。

    6、环卫设施:按照国家标准改造和增建水冲厕所,维修和扩建垃圾箱池,设立垃圾转运站。

    十二、近期绿化用地

    开辟沿河(沿江)绿化带,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小型河道进行疏理,使镇区绿化系统初现雏形。

生产区、生活区内部设置相应的绿化用地。

 

第九章、总体规划实施措施

1、加强规划的执法管理工作,健全规划管理机构,以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要强调总体规划、建设的法律、标准和准则以及相应的法规的严肃性,严格执行规划,循章进行建设基础上的管理,明确规划、建设的审批和修改办法、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认真做好规划的宣传、解释工作,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规划意识,把城镇建设和管理提高到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做到认识、目标、措施、资金四个落实,建立公众参与规划编制和监督规划实施的制度,使从为城镇的发展出力、献策。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分对各项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实行动上统一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各项建设系指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各类房屋建筑、市政管线、架空杆线、道路、桥梁、人防、防洪、公园、街头绿地、河湖水系、水源井、围墙、停车场、堆料场等建设工程和一切构筑物,以及城市雕塑、广告设施等,重要街道、传统文化街区和镇人民政府规定的特定地区的现有建筑物改造和外部装修,视同建设工程。

    4、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以资源合理配置、提高镇区发展层次、用地布局合理有序为原则,突破土地所有制的界限,进行镇区中心土地的产业置换,提高镇区中心的土地使用效率,同时严格控制乡村中的非农用地,引导乡村工业向镇区和镇域工业小区集中,切实保护镇域的基本保护农田,禁止胡乱取土,乱挖沟渠,保证镇区已建设用地的完整性及水系的畅通。

    5、公共绿地(含公园、街头绿地等)、生产绿地、防护绿地、专用绿地(含住宅绿地、庭园绿地、各单位绿地等)、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疏散保护区用地、公共活动场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医疗机构用地、体育场地、学校用地等现有和规划的专用土地,必须妥善保护,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严禁占用道路、广场、河道、高压走廊和压占城市地下管线。

    6、沿道路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并应当按照规定距离后退。

    沿主要道路不得布置零星、简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沿其他道路设置的建筑附属设施,不得妨碍市容景观,新建、改建中心镇区主道路时,沿路的架空线应当埋入地下。

    7、沿交通干道、河道、桥头等地段均应控制一定宽度的绿化带,严禁占用绿化带进行工程建设和改变用地性质,控制绿化带内现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应逐步拆除,不得翻建、改建。       

8、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应当按照规定配置绿地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公共厕所,并与建设工程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不得改作他用。

    9、建设工程涉及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卫生防疫、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绿化、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地下工程、河港、气象、防汛、抗震、民防、军事、国家安全、文物保护、建筑保护、测量标志以及农田水利等方面管理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10、积极推进住宅商品化,鼓励群众进行住房集资,由镇里统一开发建设,形成环境优美、设施配套,有一定规模的居住片区,减少住宅的零星建设,在重点建设新镇区的同时,应循渐进地对老镇区进行综合改造,以保证镇区面貌的统一性和现代感。

    11、旧区改建应当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和改造的关系,并有计划地对居住条件差、破旧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交通阻塞地段,实行动上分期分批成片改造,严格控制插建楼房,逐步改造或者迁出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

    12、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和城市环境质量地下后地上的建设程序,坚持主体工程与配套设施以及绿化、环境保护设施同步建设的原则。

    13、乡村建设必须遵循统一规划、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适当集中、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乡村企业的发展,应当尽是少占耕地,相对集中、控制分散建设。

    14、进行多元化投资体制改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广开资金渠道,保证比较稳定、正常的城镇建设资金的来源。

    15、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保证总体规划的实施。

[发布时间:200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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